2016-06-04
最佳答案
提示“該企業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如何申請移出異常名錄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3年內消失的,可以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針對四種不同情形具體移出程序如下:
1.未按規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后,攜帶資料(見表格底部說明)前往企業所屬工商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點擊查看:補報企業年報網上公示流程指南(圖):http://www.lyxiaban.cn/nb/352/
《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doc》下載地址:http://pan.baidu.com/s/1nvH6OrR
《個體工商戶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申請表》下載地址:http://pan.baidu.com/s/1c191yuc
《企業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書》下載地址:http://pan.baidu.com/s/1o8lHaNg
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所需證明材料:http://www.lyxiaban.cn/nb/483/
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理由怎么填寫:http://www.lyxiaban.cn/nb/484/
2.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的,應當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義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3.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4.企業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的,攜創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核實之日起5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根據《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異議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實,并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將不予受理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
謝謝你,可是上面鏈接沒有用,找不到相關網頁
2016-06-04請認真看,移出異常是到工商局大廳去辦理不是在網上辦理!
2016-06-04
許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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