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四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我省“四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將原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和外國企業 (地區)常駐代表機構(以下統稱企業)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
國家統一推行的是“三證合一、一照一碼”,鑒于我省社保費由地稅部門據實征收,為方便企業,經請示國家工商總局同意,省政府決定在“三證合一”的基礎上,把社會保險登記證也加進來就變成了“四證合一、一照一碼”。
2.“四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中的“四”和“一”分別指什么?
“四證合一”中的“四”是指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四個證照;“一照一碼”中的“一照”是指新營業執照,“一碼”是指統一代碼。
3.“統一代碼”是什么?
統一代碼全稱為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每一個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終身不變的法定身份識別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由國家標準委依據《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文件規定,依據《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編制規則》(GB32100-2015)賦予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身份識別碼,共18位,由五部分構成,其中: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其中工商部門的代碼標示為9;機構類別代碼1位,其中企業的代碼標示為1,個體工商戶的代碼標示為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代碼標示為3;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6位;主體標識碼9位;校驗碼1位。
4.“四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依據是什么?
“四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依據包括:《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工商總局、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質監總局和國務院法制辦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四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發〔2015〕58號)等。
5.“四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內容是什么?
“四證合一、一照一碼”概括起來說:一是一窗受理。企業登記申請表和登記材料由工商登記窗口受理,質監、稅務、社保部門不再受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申請。二是一表申請。投資者辦理企業登記注冊,只需填寫一份申請表,向登記窗口提交一套登記材料。三是一照一碼。工商部門審核后,直接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并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一個企業主體只能有一個“統一代碼”。四是互聯互通。省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社保等部門通過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進行數據交換,實現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信息共享和有效應用。
6.“四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實施的時間和適用的范圍?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下統稱企業)全面實施“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個體工商戶暫不實施此項改革。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為改革過渡期。